塔裕市监询告〔2024〕67号
******有限责任公司等13户企业:
为调查了解你单位是否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办公室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证明不存在成立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问题的相关材料。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与经营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经营活动完税凭证;其他证明材料;
3、证明属于不可抗力情形、法定停业情形的出现,造成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案人员:那斯哈提、刘炎玲
联系电话:******
附件:
裕民县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名单.xlsx
******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有限责任公司等13户企业:
为调查了解你单位是否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办公室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证明不存在成立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问题的相关材料。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与经营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经营活动完税凭证;其他证明材料;
3、证明属于不可抗力情形、法定停业情形的出现,造成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案人员:那斯哈提、刘炎玲
联系电话:******
附件:
![](http://www.xjym.gov.cn/Public/ewebeditor/sysimage/icon16/xls.gif)
******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