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福鼎市玉塘大道三期道路绿化工程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福鼎市玉塘大道三期道路绿化工程
2.项目编号: ZXSJJT-FD-2025-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8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鼎市玉塘大道三期道路绿化工程 | 1 | ******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 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企业资质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
关于“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 | 供应商针对资格证明文件资料“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中要求提供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指“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本项目中涉及的中小企业数据可选择依据2023年度或2024年度进行填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05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3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可选择电子邮件购买或者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有限公司福鼎支行,账号:************2347,开户名:******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及“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未办理购买和获取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05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有限公司******街道鹭虹花园5栋2梯503室),报名后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2月08日09:30******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1101室)。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02月08日09:30******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1101室)。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13、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 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
邮编: 355200
联系人: 林佳荣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街道鹭虹花园5栋2梯503室
邮编:3552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
******银行:******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
银行账号:************2347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